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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全國優秀工程咨詢成果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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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地鐵11號線是《關于進一步加強城市軌道交通規劃建設管理的意見》(國辦發〔2018〕52號)出臺后全國首批落地的軌道交通PPP項目,也是天津地區首個采用PPP模式建設的軌道交通項目。投資概算256億,合作期26年,項目采用BOT模式實施。


          本項目前期籌備過程中,國辦發〔2018〕52號出臺,規定了“除城市軌道交通建設規劃中明確采用特許經營模式的項目外,項目總投資中財政資金投入不得低于40%,嚴禁以各類債務資金作為項目資本金”,在此嚴格政策限制下,政府面臨較大的財政支出壓力。


          我司作為本項目政府方全過程咨詢顧問,與實施機構和相關部門積極研究探索創新模式,經反復論證,創新采用AB拆包(政府投入部分/PPP項目公司投資部分)模式,并探索了專項債和PPP模式的創新結合,最終滿足了政府財政資金投入達到總投資的40%的要求,使本項目成為52號文后國內第一個按新文件要求應對設計交易結構的項目。后續武漢、長沙、石家莊等地區軌交項目均借鑒參考了該模式。


          一、軌道交通績效考核設計


          對于軌道交通項目的績效考核設計,需要統籌考慮建設期和運營期兩個部分不同指標和權重結構的平衡,以及正激勵和負激勵的結合:


          (1)建設期績效考核指標

          縱觀以往的軌道交通PPP項目,建設期績效考核多直接引入竣工驗收標準,缺乏全面系統的考核指標。項目組協助實施機構完善了本項目建設期績效考核指標,設置了期初、期末和過程考核的完善指標體系,并首創軌道交通建設監管辦法,作為未來實施機構進行建設監管的重要依據。


          (2)運營期績效考核指標

          2019年4月8日,交通運輸部印發《城市軌道交通服務質量評價管理辦法》(交運規〔2019〕3號,用以規范城市軌道交通服務質量評價工作,推動城市軌道交通服務質量提升。《辦法》要求,城市軌道交通服務質量評價應當依照本辦法和《城市軌道交通服務質量評價規范》(交辦運〔2019〕43號)要求開展。指標體系主要分為客運服務運營績效、公共安全、社會公益責任承擔三大類。其中,客運服務運營績效考核為運營考核的重點,結合《辦法》和《規范》要求,統籌考慮考核指標和考核周期等內容進行指標設置,具備較高操作性。


          (3)付費掛鉤機制

          財金〔2019〕10號要求規范的PPP項目應當建立完全與項目產出績效相掛鉤的付費機制,不得通過降低考核標準等方式,提前鎖定、固化政府支出責任。從推動項目落地與實現融資的角度設計“完全關聯的考核機制”,將當年實際核算的可行性缺口補助拆分為對項目建設成本的補助和對項目運營成本的補助,對項目建設成本的補助部分參與建設期績效考核,項目運營成本的補助部分參與運營期績效考核。設置建設期考核系數時適度降低敏感性,適度保證項目公司的財務穩定, 提高社會資本積極性。


          二、股權轉讓機制

          軌道交通是關系到國計民生、社會公眾利益的重要行業,其退出機制設計不應以限制為目的,而是從結果導向激勵社會資本(尤其施工方)參與項目全生命周期管理、保障項目建設運營效果。本項目在 PPP項目普遍采用的“股權轉讓鎖定期+受讓方資質要求”的基礎上,創新設置了“提前轉讓股權違約處罰”機制,限制股權受讓方分紅比例的同時,要求施工方股東提交施工方履約保函,避免施工方獲取足夠的施工利潤后即退出的情況出現。


          三、調價機制

          軌道交通PPP項目投資金額大,合作周期長,不可預測性高,為分擔風險,本項目采用了多種調價機制結合,如投資差異額調整機制、貸款利率調整機制、車公里服務費調價機制、車公里服務費可變成本單價調整機制等,合理分擔了項目風險。


          本項目一期工程預計完成時間2023年9月,作為作為天津市首批軌道交通領域PPP合作項目,中心城區軌道交通線網東西向輔助線之一,項目的實施對中心城區發展規劃的實現有非常重大的意義。建成后,可以緩解天津城市核心區交通緊張狀況、改善城市公共客運交通、帶動沿線的文化、商貿等旅游事業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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